审核步骤:县级公安机关—→市级公安机关
向县级公安机关提交材料:
1、工商部门《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》;
2、文化行政部门同意筹建的批准文件;
3、经营人员合法身份证明;
4、营业场所固定的网络地址证明材料;
5、营业场所位置图、平面图和网络拓扑结构图;
6、健全的信息网络安全管理制度;
7、必要的安全技术措施。
8、《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申请登记表》一式两份,填写齐全,县消防部门已签章。
向市级公安机关提交材料:
《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申请登记表》一式两份,表上县级公安机关和县消防部门已签署意见。
办理时限:6个工作日。县级4个工作日,市级2个工作日
|